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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安区税务局2019年法VR彩票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2-23 02:08:53点击:

  VR彩票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有关要求。2019年,我局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VR彩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社会评价和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处理“减负与征收”的关系,坚持紧扣落实减税降费“主题”和聚焦组织税费收入“主业”,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加强整体谋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全力落实各项收入预期目标。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动态完善减税降费任务清单,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到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减税降费中的“痛点”“堵点”,有针对性改进工作,优化服务。认真落实宣传全覆盖要求,注意区分不同纳税人类型和情况,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谋划工作,增强培训辅导实效。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校验、汇总上报、核算分析的全环节工作机制,确保数据核算精准、效应分析过硬。

  打造“精准普法”的特色品牌,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挖掘并整合普法资源,先谋先动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宣传辅导工作落实到户,减税红利应享尽享:一是主动对接,部门联动,确保退役军人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对接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发改局扶贫办等部门,形成部门间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辅导精准到位。根据省局下发的退役军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名单,加班加点逐户核实辅导,帮助862户企业深入研究好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等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让企业感受到安置退役军人及重点群体带来的税收减免获得感,鼓励企业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及重点群体。

  3. 以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为准绳,助力公平公正执法。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制定并推行我局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厘清权责,做到“有权不任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坚持做到“执法不随性”,不搞选择性执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捍卫税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各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邀请我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照省局公布的审核事项清单,对拟处罚款金额10万以上的事项、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0万以上的事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有效的重要保证,我局通过开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发放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方式,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形式逐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我局通过规范税收执法用语、统一税收执法流程、严格税收执法相关表单资料的留痕与归档等举措,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的可回溯管理,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从而提升执法规范性、减少执法争议。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在司法公证架构下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新模式,成功搭建智慧“实时保”电子文书送达平台,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有效破解“送达难”“送达不规范”等问题。在公证处的平台上,将 “实时保”APP端口送达的文书实时存储备份,实现痕迹化监控,增强了操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当发生争议和法律纠纷时,可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降低执法风险。VR彩票同时,建立税务约谈室并将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给各税源管理单位,在实现技术设备保障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税源管理单位在查封扣押、留置送达和实施听证过程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运用执法记录仪做好音像记录工作。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前实地查验、非正常户认定、除适用简易程序注销以外的一般注销程序疑点调查及公告送达等环节拍照或者运用执法记录仪做好相关记录。

  1.构建“1+3”监督机制,打造风险“消防队”。利用“1+3”监督新形式,构建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的监督格局,打通各科室的职能边界,形成一支风险“消防队”,最大限度发挥风险防控合力。以省局“1+3+N”监督大格局为基础,结合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创建监督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1+3”(一基础三防线)监督防范机制,即一基础:各税源管理科所承担日常监督职责,把监督寓于管理之中,加强对业务、对干部的监管;第一道防线:货物和劳务税科承担业务监督职责,利用系统平台,主动查询和发布疑点数据,对发票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第二道防线:法制科承担职能监督职责,强化督察,着力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通过强化监督、促进管理、防控风险、服务大局,VR彩票充分发挥在政策落实上的督促性作用,在税收执法和内部管理上的规范性作用,在完善税收治理上的建设性作用,VR彩票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的保护性作用。当好强化监督的“听诊器”,加大监督力度,认真查找税收执法存在各类问题,把容易忽略和潜在的问题暴露出来,及时予以纠正。当好防控风险的“防火墙”,利用好内控的优势,尽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解决在内部,降低外部审计监督风险和干部被外部追责的风险。当好促进管理的“催化剂”,以督察为契机,认真总结典型问题、共性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提升广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第三道防线:纪检组承担专责监督职责,做好对日常监督、业务监督、职能监督的再监督。借助“1+3”监督新形式,把管理监督格局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效防范增值税发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2.建立风险预警模型,配备智能“报警器”。运用技术化手段,VR彩票创新打造风险预警模型,把风险数据从原来的人工识别提升到技术鉴别,不仅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风险预警效率,更提升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模型。纪检组、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共同排查梳理增值税发票领域的风险点,由信息技术人员针对风险点设定科学合理可靠的计算公式,拟定指标预警值(预警区间)、风险分值、指标权重等算法,利用SQL语句构建起风险预警模型,利用模型自动搜索风险数据。二是快速精准提取数据。通过风险预警模型,在风险内控系统快速精准提取数据,扫描出风险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离线开票权限未锁定、纳税人不予加收滞纳金法定依据错误等问题,及时推送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核实。三是设立风险预警库。不定时梳理排查新的风险点,对风险指标模型进行调整提炼增加风险识别的精确性,完善后添加维护到风险预警库,实现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4.用好问责利器,拉紧纪律“防火线”。做实做细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充分用好问责利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是问题通报,整改落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根溯源,明确相关科室、人员责任,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落实。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及风险防控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三是保持问责高压态势。聚焦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始终保持问责高压态势,唤醒干部责任意识,如若发现渎职失职的、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组建专职调解员团队,定期进行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技巧,有效化解税收争议。截至目前,我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各采集部门为信息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求仔细对照公示项目,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19〕1号发布)中对公示内容、程序等的具体要求,编制公示信息并填写纸质《机关、单位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网临安频道上及信用临安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做好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放置或张贴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即时告知非即办事项办理进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等;严格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大厅对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强调听证过程应公开,目前为止无听证事项。三是根据市要求,多次整理权责清单、权力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等,结合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中的公示程序、职责分工,落实具体科室单位配合市政府做好“浙江政府服务网”、信用临安等不同途径的公示工作,2019年共对外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684项,行政处罚111项。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场所建设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

  1. 重视法治素养的提升,自上而下营造学法氛围。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组织观看《李司法的冬暖夏凉》,学习了法治工作者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将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与宪法学习相结合,通过开展宪法知识考试和参观栖霞岭“五四宪法”历史资料纪念馆等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规定及宪法如何实施等问题。在中层干部培训期间安排了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了2次法治讲座。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全面实施“七五”普法。组织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参加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减税降费、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及个税新政等社会涉税需求,在万华广场深入开展“宪法至上我来讲”、“减税降费我来看”、“政策释疑我来听”三组活动,为纳税人普及宪法和税法知识,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互动。

  3.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税务机关在诚信纳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4.促进税收社会共治。一是今年一月份与临安区人民法院签订《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安区税务局关于建立税费征缴、定向询价协作机制》,确保国家税费能得到合法有效的追缴。该协作机制大大提高加大欠税追缴力度,有效地防止了恶意欠税、逃避税费追缴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今年,共向区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16户次,涉及税额128.67万元,滞纳金81.58万元。而通过在拍卖流程中引入定向询价,一改以往由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模式,大大提高了司法拍卖的财产处置效率,降低了财产处置成本,实现了“查询五分钟,费用零成本。”二是与区法院再协作共同拟定、细化对职业放贷行为税费征收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时与区法院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共同拟定、细化对职业放贷行为税费征收的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压缩职业放贷人的获利空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专人负责,实时共享信息。针对职业放贷人为申请执行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区法院在立案执行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我局,我局由专人负责联系跟踪。VR彩票对本金与利息已经执行到位的,区法院向我局出具《涉职业放贷人案件信息告知书》,由我局依法征税。目前,我局已收到区法院传递来的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23人,第二批职业放贷人名录41人。目前,经法院执行程序的职业放贷人应缴税费37513.74元已由我局征收入库。

  收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培养更多的税务系统法治人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作用。结合税务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选拔培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VR彩票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处理好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途径不够明确,存在多头公示、公示不全的问题。一方面纳税人往往会陷入不知去哪儿找公示信息、找到的公示信息不知是否最新最全的困境。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也会因税务系统和政府机关对于信息公示内容、名称、标准的不同而需要不断重新公示,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建议明确税务局官网作为权威的公示渠道,分类栏目化管理、名称检索、及时更新;不重复公开,在政府平台通过超链接指向税务网站,引导纳税人通过税务局官网和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查看,建立良好的征纳沟通和办税习惯。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储调阅不便利。记录本身容易做到,但记录的保管、纸质记录电子化、纸质和音像记录“一户式”关联检索有赖于一个强大的存储、查询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目前条件尚不具备,时间一长记录容易遗失、损毁,有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设立的初衷。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从事执法活动人员总数5%的要求难以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仍需针对法制审核这一块进行深入的专业培训;法制审核应严格要求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内操作,程序到位,不得机外、人工操作。

  2019年,我局法治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制度落实不深入,法治教育学习、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法治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攻克,积极抓好法治综合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努力寻求法治工作提升新突破。

  (一)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梳理细化公示模板,建议尽快建成启用全国统一的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执法人员信息等公示。探索全过程记录制度在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面的运用,建议对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对可以全程音像记录的项目加以引导,统一开展相关培训,尤其是税务行政强制的流程梳理和培训。建议尽快建成启用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审核流程图,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法制审核的运用实效。建议扩增法制机构人员数量,解决法制审核人员占比过低问题。

  (二)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优化政策宣传培训,加强效应跟踪分析,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等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全面落地。建议在开展2020年度税务系统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时,提高各项指标的有效性和覆盖面。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控管理平台优势,大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税收大数据实施远程督察,助推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有效落地。建议提升内控辅助平台功能,进一步明确辅助平台应用目的,提升内控辅助平台在防控风险和助推减税降费的应用有效性。

  (三)抓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对照《浙江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工程实施方案》中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2020年我局一方面将积极抓好公职律师培育,做好公职律师脱产培训,并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公职律师与公司律师的座谈研讨会,通过交流互动学习拓展公职律师学习思维,提高公职律师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将积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将法律新规、税收新政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同时不断优化干部学法用法平台,并将法治理念融入干部教育、选拔和培养全过程,VR彩票确保法律专业人才涵盖各类执法审批岗位,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进一步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要结合实际工作和情况,注重每项工作的质量效果,切实通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三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认定的过错为依托,梳理过错案例,以案控行,防微杜渐,警醒教育广大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为广大纳税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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